程先生的父亲从2013年开始一直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福利中心,因老人没行动能力,还特意管理了一级照顾护士。不外,没想到的是,老人竟因“吃鸡蛋窒息”死亡。事后程先生将该福利中心告上法庭。2021年2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丰台法院获悉,该案已经一审判决,福利中心被判负担50%赔偿责任,赔偿眷属42万余元。
案件丨“吃鸡蛋窒息” 老人在养老中心意外死亡
2020年9月9日,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程先生诉称,2013年2月19日,其父一直住丰台的一家福利中心,由于老人左侧偏瘫,没有行动能力,福利中心曾答应,会以一级照顾护士报酬服务老人。
“此前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19年6月27号上午,福利中心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让我赶紧去一趟。”程先生说,当他赶到时,发现老人已经死亡。而当天,间隔老人71岁生日还差三天。
根据对方出具的死亡证明,内容竟然是“吃鸡蛋窒息”死亡,这让程先生无法继承。于是他选择报案,并申请了司法判定。
2019年8月20日,北京中正司法判定所出具《北京中正判定所司法判定意见书》,判定意见为,被判定人程某系食物堵塞气道引起窒息死亡。同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出具《死亡观察结论》,查明老人符合食物堵塞气道引起窒息死亡。
程先生体现,福利中心在对老人实行一级照顾护士时,还调解过一次收费标准,每月增加了600元,其中就是针对“照料起居、喂水喂饭”服务。
他认为,福利中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努力保障老人的人身安全。在老人生命告急等告急情况下未尽到公道诊疗义务,故将福利中心诉至丰台法院,要求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非正常死亡殡葬服务费及医药费等共计85万余元。
庭审丨福利中心:一级照顾护士不包罗“喂饭”服务
“我们这里其他一级照顾护士的老人,也不包罗喂饭服务,所有细节都是在条约附件里体现的。”福利中心署理律师说,根据双方签订的条约,虽然对老人是一级照顾护士,但详细约定并不包罗协助老人进食的服务,只是一个框架条约。
同时,根据福利中心所掌握的信息,这么多年以来,老人一直是独立进食、饮水,眷属在多次探望老人时是知情的,也是认可的。
“一级照顾护士和二级照顾护士都是送饭到屋,是否喂食根据老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并不意味着双方的实际责任及义务。”福利中心体现,平时也没少和工作人员普及抢救知识,而且在程老先生出现噎食情况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举行抢救,所以福利中心对老人噎食死亡不应负担相应责任。
“我没按召唤器,是以为自行抢救会快一些。”
“其时事情发生得太快了,我没时间反应。”负责照顾老人的工作人员钱女士说,她们是几个人倒班照顾老人,24个小时一班。当天上午,老人嘴里花卷还没吃完,就要求自己给他剥鸡蛋。
“我就说一会儿再给他剥,但一转身打流食的工夫,两个花卷只剩下了半个,鸡蛋也不见了。”她说,见到老人被噎住了,她马上叫来另一名关照人员帮老人清理口腔内异物,并做腹部打击,感觉老人情况始终不见好转时,她才想起来按召唤器,但当医生赶到,并未采取任何抢救步伐,就确认老人已经不可了,于是只召唤了救护车。
钱女士体现,程老先生平时根本能自主进食,但时常会有呛到的情况。“我也没和医生反映老人呛食的问题,其时认为自行抢救比召唤医生抢救会更实时。”她说。
程先生署理律师认为,既然老人眷属多交了费用,一级照顾护士的喂食服务没享受到,那么就应该在医护层面享受一级照顾护士规定中该有的条件。但护工始终不向医生反映老人平时噎食情况,医生来了,在未做心电图、举行抢救的情况下,就认为老人死亡,福利中心在日常照顾护士及抢救中均明显存在不对,应该对老人死亡负担责任。
法院也委托了第三方对老人死亡举行司法判定,判定意见为,“老人死亡与福利中心不对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福利中心不对行为与死者的自身因素为同等原因力。”
一审判决丨福利中心负担50%赔偿责任 老人眷属获赔42万余元
2021年2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丰台法院获悉,该案已经举行一审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康健权,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负担侵权责任,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的,其嫡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负担侵权责任。
而该案争议核心为福利中心是否尽到照顾护士义务。对此,法院分析认为,关于照顾护士级别和标准的认定。老人因脑梗死后遗症入住福利中心,双方约定照顾护士品级为1级。
根据福利中心出具的宣传质料1级照顾护士的自理能力应为无自理能力,而对于无自理能力人员,福利中心应当负担非自理级别的关照义务,相比其他人员负有更高的照顾护士责任和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老人自2013年即入住福利中心,入住时即患有脑梗死后遗症等多种疾病,福利中心对老人的身体状况是明知的,护工亦体现老人平时存在噎食的情况。在此情况下,福利中心确应对老人进食负有更高的照顾护士责任和注意义务。
其次,就福利中心在事发时否履行适当照顾护士义务问题。就老人在福利中心居住期间是自己进食照旧由照顾护士人员喂食,双方各执一词,而双方条约亦无约定是否喂食,但是岂论老人系自己进食照旧喂食,团结老人是左撇子,左侧肢体偏瘫的身体,以及照顾护士人员钱女士所述的从老人要鸡蛋到其发生噎食的详细时间,可以看失事发时福利中心在审慎管理和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疏忽、纰漏和未尽之处。
别的,老人作为自身患有疾病的老年人,应对自身的身体状况及行动能力有充实的认识,其因自身注意不敷而导致噎食,因此亦存在一定的不对。
第三,就福利中心在事发后采取的抢救步伐而言,福利中心在事发后采取了一定的抢救步伐,但作为一个专业的养老机构,应具备根本的抢救设施及条件,且福利中心宣传质料亦载明其具备附设医疗机构,系北京市第十七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内),故福利中心突发状况下应具备根本的医疗救治条件,但该中心在老人发生噎食时采取抢救步伐时,明显缺乏有效处置处罚。
故对于老人吃鸡蛋噎食死亡这一损害事实的发生,团结其存在高龄、脑梗死后遗症、吞咽困难等综合因素是其噎食死亡的原因之一,司法判定意见确认福利中心与老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场度(原因力)为50%。
在该案中,综合福利中心的不对与老人死亡之到场度等上述因素,法院确认对于老人因噎食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福利中心负担50%的赔偿责任。因老人死亡,其嫡亲属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
最终,丰台法院判决福利中心赔偿程先生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判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2万余元。同时,驳回程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丰台法院右安门法庭法官牛瑾婧体现,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父母和子女的相遇,本是一场无法剪断的缘分,从呱呱坠地到蹒跚起步,从牙牙学语到寻求独立,包罗了多少为人父母的心血和愿景,融汇了多少父母的努力和希望,而子女的发展意味着父母不再结实。
在程先生父亲年老之际,程先生作为子女,在无法实现亲自贴身照顾的情况下,将父亲送至养老院居住,该行为值得肯定。但需要指出的是,“你养我小,我陪你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福气,法院望程先生吸取父亲死亡之教导,莫在“子欲养而亲不待”时追悔莫急。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不绝加深,人们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度也在增加。养老机构应以切实保障老年人入院后的生命安全和康健为服务原则。福利中心作为养老机构,应积极对入住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服务需求举行科学评估并据此提供相应品级和标准的服务。
同时,福利中心应创建处置处罚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体系,定期对照顾护士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有效处置处罚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能坐待安全事件的发生。
文/王浩雄
[责任编辑: ]
来源:
https://www.sohu.com/a/452219775_162758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