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81|回复: 0

[狮城新闻] “惯偷”老人得到妥善安置

[复制链接]

168

主题

17

回帖

724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724
发表于 2019-1-8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该是颐养天年、儿孙绕膝的年纪,八旬老人却先后多次盗窃店铺或他人财物。年终岁首,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陆续接群众报警称物品被盗,事后调取监控却发现拍下的均为同一名老人家。

  “店里一件外套被盗”“店里调料被盗”“一老人家拿了店里矿泉水,却未付钱”……据统计,月均十余次警情均与该“老人家”相关。民警走访发现,该老人系居住在辖区前廊村的陈某。在接报警情以及群众未报警处理中,大多店家因老人所盗物品价格低且知道老人家情况,故不追究,因而形成该老人盗窃不止的情况。

  这位老人叫陈某某,年事已高,长期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其生理和心理状态发生变化,且其患有老年痴呆症。民警多次与老人子女联系,但是子女们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故而对老人家盗窃问题的处理成为该所一个关注焦点。

  得知情况后,本着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严格执行标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灵秀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多次与灵秀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员就陈某的处置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共同商讨处理方法,还多次与老人所属村委会负责人以及其子女们进行联系。

  通过耐心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其子女们表示愿意轮流承担起照顾、看管老人的责任,事情终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小到日常警情,大到棘手问题,灵秀派出所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平和的语气、平静的心态、平稳的方式办理每一起警情,以诚心、真心赢得当事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做到执法服务以人为本,积极践行 “枫桥经验”,结合理论、立足自身,落地经验摸索出警情不出辖区的接处警情模式。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林凯)

本文来源:石狮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免责条款|石狮论坛 ( 闽ICP备15001810号-1|闽公网安备 35058102000177号 )

GMT+8, 2025-1-18 14:58 , Processed in 2.587756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