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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泉州港口航道免受渔网侵占,有效扼制占用航道通航水域违章养殖、捕捞行为;维护泉州港口良好运行秩序,保障航道畅通,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在泉州湾、围头湾、深沪湾等通航水域进行清网行动。近日,泉州港口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在航道设置渔网的通告》,明确禁止范围。
根据《通告》,泉州湾航道石狮市区域禁止设置渔网包括:泉州湾深水航道,自湾口1#灯浮标起至石湖港4#码头前沿,长约13公里,航宽250米;航道功能区宽度为两侧灯浮标外延70米连线范围内。泉州湾锦尚10万吨级航道,自鸿电1#灯浮标至鸿电2#灯浮标,长约2.5公里,航宽240米;航道功能区宽度为两侧灯浮标外延50米连线范围内。锦尚3.5万吨级航道,自锦尚2#灯浮标至华锦码头,长约2.1公里,航宽180米;航道功能区宽度为两侧灯浮标外延50米连线范围内。
此外,《通告》还明确了大坠航道、泉州湾跨海大桥桥区安全水域、秀涂航道、后渚通海航道等禁止设置渔网区域,规定凡在以上航道功能区及码头回旋水域设置的碍航渔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天内由捕捞业者自行撤除,越期不撤除的网具将由联合清网部门予以强制清除。
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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