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创建局在其官网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创建局关于进一步增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文中指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质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者,深圳有关部分将对此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举行团结惩戒,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构造处置惩罚。

据了解,为增强深圳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强房地产市场羁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发布该政策,克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深圳将增强购房人资格审查管理,包罗要求房地产开辟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质料,以及购房人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质料、收入证明、征信陈诉、购房款泉源、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购房人收入状况等,并对其举行严格核查。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购房者,相关部分将要求拒绝其购房申请,并陈诉辖区住建部分。
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质料等情况者,予以实时查处。对于违反规定的购房人或相关负责人,深圳住房创建部分将依法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我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条约网签系统三年;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已在公共住房轮候名单内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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