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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新闻] “黑车”非法营运被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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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3: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平安春运,除了交通主管部门、客运站与运输企业把好关,打击违规营运行为,也需要乘客自身走正规渠道购票上车,自觉拒乘“黑车”,以免被中途加价或甩客,权益得不到保障。1月26日,交通执法部门刚处理了一起“黑车”“宰客”行为,教训值得吸取。

  “我们是20日下午接到乘客张女士的举报电话,说她和女儿被一辆‘黑车’司机坑了。”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女士自称是通过朋友介绍,坐上了一辆牌号为闽C××××5的小车从厦门来石狮,不想到达石狮后双方因议价不和,期间驾驶员谢某大声呵斥了她6岁的女儿,导致小孩受到惊吓大哭不止。张女士随后拨打“110”报警,并在派出所调解室向交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接诉后,交通执法人员立马赶往现场。经调查,谢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也就是俗话说的“黑车”营运。目前,谢某已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不仅是出租车,乘坐客运班车也一样,广大旅客应到站内购买正规车票上车,不要在站外随便搭乘手续不齐全、安全没保障的‘黑车’。”该负责人介绍,如果乘客明知是“黑车”仍选择乘坐,万一出事故,法官在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进行确认时,会要求有过错的公民为过错“买单”。因此,交通港口局也提醒广大返乡旅客,自觉拒乘“黑车”,如有发现此类现象可以及时投诉举报,电话88710110。

  在此,也再次告知广大旅客,今年我市客运企业继续推出“线上+线下”的票务服务,为减少排队拥挤,旅客可以选择关注“泉运实业集团”微信公众号购票。需要注意的是,若有携带1.2米以下儿童,还需注明“免童票”信息,否则无法携童出行。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艾健伟)

本文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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