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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创建!乱港头目黎智英等7人被裁定组织及到场非法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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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 1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日,乱港头目、“壹传媒”开办人黎智英等7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了案,被控组织及加入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案,于香港法庭裁治罪名建立。

据南都此前报道,2月16日,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黎智英等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聚会会议一案,所有被告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加入未经批准集结罪。除区诺轩及梁耀忠在审理前认罪外,包罗黎智英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3月10日,该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承审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建立。
4月1日,司法机构特别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审讯该案,共传召了11名证人,受审的7名被告包罗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
4月1日10时30分,香港西九龙法院法官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7人,两项组织及加入未经批准集结罪名建立。
南都此前报道,黎智英目前已数案缠身,控罪包罗欺诈、违反香港国安法、组织和加入未经批准的游行等,正被羁押。据悉,黎智英所涉数起案件正依次开审,法院排期已至2021年5月。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翁安琪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8411498_16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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