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46|回复: 0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内蒙古住建厅原副厅长李志民与妻同庭受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20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中新网巴彦淖尔3月20日电 (记者 张林虎)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内蒙古科技大学原研究员张国英受贿、贪污罪一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李志民、张国英系夫妻关系。
巴彦淖尔市人民查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担当乌海市副市长、乌海市都会规划管理建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土地收储委员会主任、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副厅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张国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长处,收受行贿共计代价808余万元。其中,与妻子张国英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代价45余万元。被告人李志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国英受贿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构造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1.82余亿元的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国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担当内蒙古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能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21余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6525578_123753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免责条款|石狮论坛 ( 闽ICP备15001810号-1|闽公网安备 35058102000177号 )

GMT+8, 2025-4-22 17:40 , Processed in 0.172541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