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14 09:24:00

河南女子称其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被告人,已报警

网传女辅警照片系冒用 照片主人发声         
                     河南省洛阳市一女子称其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人,已报警。
3月13日,汪女士通过个人微博“woshi猫猫”发布视频称,她此前发布在朋友圈的个人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关内容,在微博、贴吧、本日头条等平台流传。
汪女士表现,网传照片是她于本年1月20日生日时发在朋友圈的,并未发布在其他平台,目前不清楚照片怎么被传出。“我是一个代购,我的朋友圈里许多都是广告,想在我的朋友圈里找到之前过生日的照片,说实话也挺难的”。汪女士称,照片遭到谣传后,她和家人感到非常困扰。
3月13日晚,汪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针对该事件,她已经报警。澎湃新闻向其问询相关证据,停止发稿未获复兴。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张被指遭到谣传的照片为一名年轻女子的单人照片,照片中女子身旁桌上的摆件有“Happy Birthday”的字样。此前曾有多名网友在发布“女辅警敲诈案”相关内容时附上该照片。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汪女士为河南洛阳人。对于照片被谁传出,汪女士表现,“这个人肯定是我认识的一个人,肯定是我微信上的人。但是他是故意把我的照片发在网上,照旧他又发给别人,别人发在网上,我就不清楚了”。
针对个人照片被谣传为新闻当事人的情况,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此前担当澎湃新闻采访时分析,如果系网络上误传照片,侵害当事人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系捏造事实,有人故意流传当事人照片,泄露个人隐私的,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丁金坤表现,发帖者应该删帖,向当事人赔礼致歉,规复影响。当事人可以发函给平台和发帖个人,要求停止侵权,也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他表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报警,警方观察后,发帖者属于故意的将被处罚,属于不对的则可走民事诉讼。
针对“女辅警敲诈案”一事,3月12日,江苏省灌云县融媒体中心“本日灌云”公众号通报,该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取消党内职务、行政革职等党政纪处分。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灌南法院 3月12日发布关于女辅警许艳敲诈打单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称许艳敲诈打单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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