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12 19:27:00

汾酒团体10%国有股权转至山西省财政厅

新京报讯(记者 赵方园)3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山西杏花村汾酒团体有限公司(简称“汾酒团体”)于3月10日发生了股权变更。变更前为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0%,变更后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90%,山西省财政厅持股10%。同时,其市场主体范例也发生了变更,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https://p2.itc.cn/q_70/images03/20210312/7cea9611781147beb3ce52014c0beb6a.png
对此,新京报记者分别接洽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的董秘办和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处。山西汾酒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并不了解,需要询问团体,停止发稿前,汾酒团体暂无回应。山西省财政厅的工作人员体现,这个消息属实,去年年底,山西省出台政策,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用来充实社保基金。
山西汾酒2020年三季度报显示,停止2020年三季度末,汾酒团体持有公司492943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6%。
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20年12月,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方案》显示,划转对象是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省、市、县国有资产羁系机构(指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分〔机构〕、负责监视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主管部分)羁系的企业团体股权。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多家酒企也向地方划转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安徽古井团体将古井贡酒6%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徽省财政厅;茅台团体将贵州茅台4%股份划转给贵州省财政厅独资公司;衡水市财政局将老白干团体10%股权划转给河北省财政厅;泸州市国资委将持有泸州老窖团体1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充实社保基金。
新京报记者 赵方园 图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李项玲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5408805_114988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汾酒团体10%国有股权转至山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