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关注老年代步车管理,发起都会农村区别对待
新京报讯(记者 李玉坤)本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李勇提了“关于规范三轮、四轮及相关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发起”。他认为,目前三轮、四轮助力车和相关老年代步车还处于管理“盲区”,发起尽快对此类车型举行定位,确定其属性。同时,制止“一刀切”,要对都会、乡村老年代步车的上路行驶加以区别对待。已纳入机动车范畴,但未纳入汽车公告目录
近几年,无论是在乡村照旧都会,使用三轮、四轮、纯电、燃油、油电混淆的老年代步车已经成为全国的普遍现象。这些代步车不消驾照、不消上牌、没有保险,利用简朴、上路容易、使用方便。闯灯、抢行、逆行、乱停乱放、载客拉活等现象泛滥,各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李勇调研发现,“这种车既让生产,又有销售,也有需求,却不能上牌,上路又涉嫌违法,事故处置处罚也有纠纷,安全还得不到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构造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门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门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驾驶机动车上门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查验合格标记、保险标记,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李勇发现,虽然市面上销售的四轮电动助力车已纳入机动车范畴,但是,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公安构造交通管理部门还要依据国务院机动车产物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物公告》,因上述三轮、四轮等助力车以及老年代步车并未在工信部汽车公告目录里,因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也就不能取得机动车号牌,只能在单元内部门路大概景区内部门路行驶,不能在公路大概都会门路上行驶。
发起明确尺度,违规生产销售从严查处
此前,工信部已发布通知明确,低速电动车不需要考驾照,并对低速电动车的国标举行了重新制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完成的年限为2021年,但是停止目前,相关的制度尺度和法律法规还没有正式出台。
李勇发起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对此类车辆的国家技能尺度制定,尽快对此类车型举行定位,确定其属性;实时公布符合要求的车辆生产企业与产物目录,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车辆的生产销售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侵犯知识产权的改装车、拼凑车、冒充车要从严查处,从源头上抓起,做到没有生产就没有买卖。
但是,李勇认为要制止“一刀切”,对都会、乡村老年代步车的上路行驶加以区别对待。“都会老年代步车宣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不要上主干道、快速路;乡村要加快底子交通创建,在宣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同时,只管做到只在周边乡村或社区行驶。”李勇说。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项玲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5246057_114988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