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前员工倒卖66亿元机票行程单,非法赢利上千万
观察者网讯(文/卢思叶 编辑/庄怡)作为报销凭证的机票行程单也成为了非法分子牟利的工具。克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非法出售发票案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至2019年,原为阿里飞猪员工的被告人罗某,使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电子客票号,通过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署理平台售出的机票行程单销售赢利。
经查,被告人罗某与其妻刘某等人共非法赢利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人民币66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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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信息显示,罗某2015年7月入职飞猪,继续阿里飞猪交通业务部国内交通(机票)运营专员,负责飞猪公司自营的五家机票署理店肆业务。
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罗某及其妻子刘某等7人使用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账号密码登录eTerm系统,使用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家中,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署理平台售出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后举行销售。
别的,罗某的电子客票号一方面来自于职务便利获取,从飞猪公司内部偷取电子客票号码,另一方面通过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购买。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初,罗某以代打行程单名义向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郭某提出租赁该公司的账号密码及购买空缺行程单。
2016年,罗某还以其妻妹的名义注册了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登录航信系统打印行程单及领取空缺行程单。另外,罗某前同事王曦、潘某也向罗某提供电子客票号码。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罗某及其家人在上述期间打印了1600多万张航空行程单,共计非法赢利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66亿元以上。
对此,法院判决,罗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追缴罗某等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另涉案六人分别获刑3-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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