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文全面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3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全面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增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进一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维护限购政策的一连性、稳定性和严肃性,遏制住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财产一连稳定康健发展,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情况。《通知》规定,重点对在建、在售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整治重点为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开辟商违规销售商品房,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乱象以及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无序等问题。
针对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行为,《通知》明确,住建(房管)部门暂停项目销售和购房条约网签存案,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房的个人,打消其购房条约网签存案,列入严重失信范围,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购房;对协助虚构劳动关系,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或个税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取消其存案资格,5年内克制在海南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对涉及伪造、编造证明质料获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
针对捆绑销售变相涨价行为,《通知》规定,开辟企业在存案代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的,住建(房管)部门暂停项目销售和购房条约网签存案;由税务部门对涉及的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追缴税款和处罚;发改部门在管理商品住房销售代价存案时,要求开辟企业提供严格按照存案代价销售,不得捆绑装修、车位和会员资格变相涨价的答应,由市场羁系部门对违背上述答应的房企按照代价欺诈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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