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发起规范各地设置使用“电子警员”标准
“电子警员”是一种高效快速惩处交通违章违规行为的自动电子抓拍装置。在本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提出,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如此高额的交通罚款,或和“电子警员”的“滥用”有关。发起国务院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从国家统一管理层面,规范各地设置使用“电子警员”的标准。韩德云表现,对“电子警员”在什么路段应该设置、设置多少、由谁批准、多久举行准确度查验,以及设置使用的规范标准和步调等问题,国家和行政主管机构从未作出过立法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定,由此导致各地在“电子警员”使用和管理中,以罚代管、罚款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不停显现。部门地方的交管部门安装、使用数量众多的“电子警员”,名为确保门路交通的安全流通,实际上将“电子警员”酿成一种变相创收手段。甚至,“电子警员”在一些路段的设置和使用,不但未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好比使用超强闪光装置等)。
韩德云发起,一是国务院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从国家统一管理层面,规范各地设置使用“电子警员”的标准,限制地方交管部门使用“电子警员”得到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只管各地对交通违法及处罚标准规定享有一定幅度的执法裁量权,但从国家层面对设置使用“电子警员”处置惩罚交通违法的规定及处罚标准应举行统一。使用“电子警员”举行交通执法应当偏重于发现违法行为,便于交管部门依法履行职权,治理违章违法隐患,公道规范交通秩序,从而包管交管部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
二是严格规范通过“电子警员”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的步调,果断防止滥用“电子警员”,提高交管部门公正公开高效举行交通管理的水平。“电子警员”对整治门路交通违法行为成效明显,但滥设摄像头、使用不规范、罚款不透明等问题愈发严重不能漠视。发起增强对“电子警员”设立后使用规范的制定,对闯红灯、区间测速、违停等摄像头的设置所在应当公道并向社会公开,确保电子技能监控设备符合标准、标记明显,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员”,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及公正公平执法能力。
三是在使用“电子警员”得到的证据举行交通违法违章处罚时,应以效果为导向判定违法行为并适用处罚,提高继承投诉改正不当判罚的比例,方便人民群众加入维护和改进交通秩序,淘汰以追求罚款为主的执法导向和处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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