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加速推进法治乡村创建
增强法治乡村建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底子性工作。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柳州市人民查察院副查察长韦震玲体现:“针对农村地域法律服务资源匮乏、法律服务设施不敷的情况,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为民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步伐。”韦震玲委员发起,增强在农村地域设置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人民法庭、派出查察室、司法所等下层司法单位的建立,运用科技化、智能化手段为下层群众提供完整的法律服务,流通正当表达优点诉求和得到权利接济的渠道。在边疆地域、边远牧区公道设置巡回执法、司法办案点和服务点,低沉农村群众的诉讼本钱。
针对法治乡村建立中法律法规不健全问题,韦震玲委员发起,一是加速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推动目前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尽快立法。二是对已经滞后和阻碍发展的法律法规做好废释工作。三是强化农村立法调研工作,对亟需立法管理的问题实时纳入立法规划。四是强化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运行。
韦震玲委员还发起,实施人员调配政策,以提升法治乡村建立行政执法水平,“农村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对推进法治乡村建立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应接纳有效办法调配人员,充实下层行政执法人力资源,以有效执法推动法治乡村建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彭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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