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乡村户
山东: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流通农民市民互换双向渠道https://p7.itc.cn/q_70/images03/20210304/a020d868f72f47c582a00c1a34b0260a.jpeg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推进户口、住民身份证管理“无纸化”“免填单”,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迁、通办……3月4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先容,十四五期间,山东省人口登记将更加便利、人口迁移将更加自由,人口管理将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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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登记方面,省公安构造将连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次办好”,深化警务公开,广泛推行“容缺受理”“告知答应”等便民利民步调。增强人口管理信息化,推进部分间信息联通共享,最大限度为群众管理登记减质料、减手续。加快建立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推进户口、住民身份证管理“无纸化”“免填单”,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迁、通办,为“跨省通办”奠基底子,做到“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
人口迁移方面,实施常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充实尊重城乡住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武士,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乡村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公道分布。
人口管理方面,以居住证为载体,进一步创新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步调,推进城镇根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充实运用大数据技能,准确掌握全省人口数量规模、素质布局、城乡分布、迁移流动现状和发展趋势,为优化人口布局、改革人口政策提供参考,为各级党委、政府增强社会治理和实施“十四五”经济社会规划提供底子数据。
(原题为《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乡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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