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求打消47名乱港分子罪名 香港律政司明确回应
47名乱港分子会集受审 香港如何正本清源? 爱国者治港 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观察者网讯)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3月2日报道,2月28日,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名乱港分子,包罗戴耀廷、梁国雄等人;并于3月1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有意见要求取消这些人的罪名。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日强调,任何人都不应干涉严格按照法律举行的独立检控决定。重申检控决定是根据所有可接纳的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举行客观分析后而作出,不涉及任何政治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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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车中的戴耀廷(中),图自港媒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指出,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检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关涉。律政司在有充实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公道时机达致治罪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现时案件已进入司法步伐,公开要求立刻释放被告会被视为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及法律制度,行径有损法治之余,亦会被认为企图干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表现,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应当保障包罗言论、聚会会议自由在内的人权,并尊重和遵守包罗无罪推定在内的法治原则。由于案件的司法步伐尚在举行中,因此不适宜对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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