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3 14:25:00

湖南株洲一区查察院原查察长被双开,曾被公开征集贪腐线索

湖南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查察院原查察长刘仕明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前,刘仕明曾因被纪委监委公开征集贪腐线索而受到关注。
3月2日,湖南株洲市纪委监委官微“清风株洲”通报:日前,株洲市纪委监委对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查察院原党组书记、查察长刘仕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行了存案审查观察。经查,刘仕明违反政治规律,对抗组织审查观察,多次与涉案人员举行串供,故意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组织规律,在组织举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耿介规律,使用职权为亲属谋取长处,违规从事营利性运动;涉嫌受贿犯罪,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刘仕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目无党纪国法,执法犯法,丧失党性和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的规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惩罚。根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元区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刘仕明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天元区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株洲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查察构造依法审查起诉。
据官方通报的简历显示,现年55岁的刘仕明系湖南醴陵人,在查察院、法院系统工作凌驾30年。1984年9月至1989年8月,刘仕明在醴陵市泗汾中学任教,1989年8月至2007年11月,刘仕明在醴陵市人民查察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查察员、反贪局副局长、局长、党组副书记、副查察长;2007年11月至2016年月,刘仕明先后在株洲炎陵县、株洲县、石峰区三县区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查察院党组书记、副查察长、署理查察长;2016年11月后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查察院党组书记、查察长。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5月28日,“清风株洲”发布一份“悬赏”通告,公开征集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查察院党组书记、查察长刘仕明贪腐线索。
通告称,2020年5月9日,株洲市纪委监委对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查察院党组书记、查察长刘仕明存案观察并接纳留置步调。经开端查明,刘仕明在担当几个县(市区)查察构造、审判构造的领导职务期间,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鉴于刘仕明违纪及违法的时间跨度大,涉及地区和案件多,为将此案查深、查透、查彻底,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纪委监委在主动摸排问题线索的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刘仕明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并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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