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原副总司理李昌伟被开除党籍
新京报快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司理李昌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行了备案审查观察。经查,李昌伟抱负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力,收受大概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甘于被“围猎”,使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办公楼买卖等方面谋取优点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昌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律、耿介规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惩罚。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聚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昌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排除与其劳动条约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查察构造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昌伟简历
李昌伟,男,汉族,1963年7月生,重庆璧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到场工作,1986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成都勘探设计研究院宣传处助理编辑;
2001年9月至2002年10月,历任成都市华体实业有限公司副总司理、总司理;
2002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四川川投田湾河开辟有限责任公司总司理工作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司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司理、成都服务处主任;
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在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
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辟有限公司董事;
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总司理助理、行政管理部部长,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辟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司理助理,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辟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司理助理,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辟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公司总司理助理,四川省能投风电开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辟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公司总司理助理,四川省能投风电开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公司总司理助理,四川省能投风电开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公司总司理助理,四川省能投风电开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公司副总司理,四川省能投风电开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3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团体有限公司副总司理,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编辑 杨利
泉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3802908_11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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