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2 21:52:00

人大代表周燕芳发起:规范“保单约定以外长处”的范畴界定

3月2日,澎湃新闻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司理周燕芳将在本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一份关于《保险法》“克制给予保险条约以外优点”的修订发起。
周燕芳认为,《保险法》中关于“给予大概允许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规定,使保险公司在增值服务怎么给、给多少、能否给方面抱有极大顾虑。因而发起修订相关条款,或完善立法表明和金融羁系,从法规和政策层面规范“保单约定以外优点”的范畴界定,推动保险行业向服务更优的目标前进。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运动中不得给予大概允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条约约定以外的保险费背工大概其他优点。”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署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管理保险业务运动中不得给予大概允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大概受益人保险条约约定以外的优点”。
周燕芳指出,《保险法》的上述规定旨在维护保险条约的“团体性”和保险行业的市场秩序。一方面,基于保险条约的“团体性”的要求,相同产物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当得到同等对待,另一方面,基于保险行业的市场秩序的要求,也需要制止返佣返保费等行为变相突破保险产物的费率水平,引发行业风险。
“然而,《保险法》并未对保险条约约定以外的优点加以明确,导致保险机构开展正常营销运动时动辄得咎,也影响消费者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周燕芳表现。
在保险业的实际操纵中,“给予大概允许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情况并非个例。虽然这类行为在法律层面不被允许,但在业内却被看做是“通例操纵”,不少保险消费者对此也心知肚明。不外,这类事情一旦拿到台面上,则对保险公司声誉影响较大。
羁系部门对保险公司谋划中“给予投保人保险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行为一直处于零容忍的态度。2020年10月,银保监会曾发文要求各地羁系部门要连续加大市场行为羁系力度,重点查处“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等六类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该事项已成为近两年来行业受羁系处罚最多事项之一。2020年寿险公司涉及该事项的罚单共计221张,处罚金额5324.67万元。
在谋划过程中,一些保险公司有为客户提供各类服务的现实需求,但受困于“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限制,往往只能接纳变通的方式。一是将有价服务通过方案、嘉奖等形式给予营销员,再由营销员以个人名义自行提供给客户;二是举行客户谋划运动,将服务计入到运动举行资本中提供给客户。原本符合商业逻辑的、出于客户优点思量的正当谋划行为,因制止羁系要求反而接纳了更不透明、不优点规范管理的方式。
周燕芳认为,当前对于该规定的界定暂无统一的标准,多由各地羁系局在查抄和处罚过程中自行负责表明和定位,通常各地的标准也会有所差别,险企牵扯了大部门精神在规避合规风险上,明显已违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而出台规定的初志。同时,由于该规定在执行中存在过于绝对的问题,无形中为保险公司正当谋划行为的开展设置了不须要的障碍,倒霉于保险行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高全民康健保障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养老保障水平服务。
她指出,克制给予保险条约以外优点的规定过于绝对,有悖于商业惯例。增值服务的提供将可同时满足客户差别需求和有效管控康健风险。同时,“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限制也增加了业务实操的难度。
银保监会去年发布的《康健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康健管理服务的,有关康健管理服务内容可以在保险条约条款中列明,也可以另行签订康健管理服务条约”。周燕芳则表现,实务中由于各类康健管理服务代价有限、不等,受限于“不得给予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限制,不宜在保险条约中举行约定,但另行签订服务条约使操纵流程更复杂,险企谋划资本也出现相应增加,不适应我国现行的保险谋划情况,无形为提供增值服务的提供设置了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9月推出的车险综合改革条款中首次将增值服务条款化,将“门路接济、安全检测、代为送检、代为驾驶”增值服务纳入附加险,同时允许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就服务次数和细化服务条款举行个性化约定。周燕芳认为,此举既通过服务内容规范化包管了客户权益,又分身了个性化选择定制的可操纵性,具有鉴戒意义。
对此,周燕芳给出了5条发起:
1.出台相关立法表明或实施细则。对“克制给予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的界说和范围加以明确,指导机构谋划和金融羁系。如可以规定:《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规定中“给予保险条约约定以外的优点”限于支付保险费背工、佣金背工等变相突破保险产物的费率水平的行为,不包罗提供保险条约约定范围内的客户增值服务、开展未列入保险费率且属于保险机构专项费用内的客户营销运动等正常谋划行为。
2.赋予保险公司开展商业谋划运动的自由度。修订《保险法》中“克制给予条约约定以外优点”相应规定,确保在防范商业行贿、不正当竞争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开展正当商业谋划运动的一定自由度。
3.对公道的客户增值服务等谋划行为放开克制性规定。在制止不正当竞争、商业行贿行为的根本上,允许给予客户公道的礼品和增值服务。比方,对于低于一定代价的低耗值礼品如对联、“福”字等,不作克制性规定;在同一次销售运动中,允许向现场合有客户(含潜在客户)赠送增值服务或一定代价限额以下的礼品,以吸引客户生动气氛应为正常商业运动所必须。
4.发起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行业有序谋划。为制止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行贿行为,发起由《保险法》授权国务院保险监视管理机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于客户增值服务等谋划行为举行规范,以符合公平性、有序谋划的要求,可接纳限制总量投入、允许个性化选择的方式,分身风险管控和客户需求。管理办法重点应对损害竞争对手声誉、低价恶性竞争、以及通过高额礼品、高价增值服务争抢客户、破坏保险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举行限制。
5.可将客户增值服务写入保险条约。允许根据细分客群提供差别化的增值服务,并将服务内容写入条约条款,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根本上,通过条约的法律效应约束力,规范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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