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更便利 上海发布“不晤面”审批4.0版
https://p7.itc.cn/q_70/images03/20210301/65de93f950494589b20963b158d913e2.jpeg资料图 郑莹莹 摄
中新网上海3月1日电 (郑莹莹)上海市科学技能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1日发布《关于一连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晤面”审批(4.0版)大力大肆吸引外国人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上海将以更大力大肆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推出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履历限制、允许外国科技人员兼职工作、对持有经认可技能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予以认可等多项便利政策。
为加快上海市创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率先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先后推出“不晤面”审批1.0、2.0、3.0办法,充实发挥用人单位选才、识才、用才的自主权,夯实“谁聘请、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营造世界一流营商情况,为用人单位聘请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自2020年2月3日执行新政以来,上海相关部分累计管理超6.7万份,电话咨询量超13.6万通,取得良好效果。
来自上海市科学技能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在沪工作的外国人数量约21.5万人。该“不晤面”审批4.0版的出炉,意味着:
一、上海将加大力大肆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进一步扩大《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适用范围,对于加入中国国家任务团队中的外籍科研人员及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经上海市科学技能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可直接管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最长可申请10年有效期的外国人才签证(R字),其随行眷属也可申请相同期限的签证。
另外,允许在沪工作的外国科技人才兼职工作。针对在沪正当工作的外国科技人才,如需在沪兼职工作、创新创业,经聘请单位至上海市科学技能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统一报备后,无需重新管理或变动工作许可证。但在报备前需事先征得原聘请单位同意并与原聘请单位及兼职单位签订书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二、上海将加大力大肆度引进外国创新创业人才。为规范上海市创新创业人才,针对投资或创新创业的法人、小额投资人等外国人才,在企业依法设立后,首次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履历的限制,延期时有实际办公地的外国投资人可联合创办公司的谋划情况、纳税情况、社保交纳等予以延期;涉及虚拟注册的外国投资人,需提交公司谋划情况、纳税情况及社保交纳等所有质料酌情予以延期。
三、上海将加大力大肆度引进外国高技能人才。为满足上海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吸引更多外国高技能人才来沪工作,对于达不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但符合“持国家通用国外职业资格证书”“上海市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持其他国际通用职业技能人才”条件的外国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的限制,原则上年龄不凌驾70周岁,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完)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3338407_123753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