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1 07:12:00

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 “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呼-----三湘都市报数字报刊

本报2月28日讯 克日,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呼,并招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向周春梅同志学习,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气力。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到场工作,2003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暴虐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刚强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范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招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刚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增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刚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议摆设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继承、服从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度负责的精力,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停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停增强人民群众得到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代价观,服从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气力。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力团结起来,与进一步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继承新作为团结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观察湖南重要发言精力上来,按照党中央决议摆设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继承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下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创建现代化新湖南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结果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
据悉,克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已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呼。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斌 何金燕 通讯员 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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