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馒头”何去何从? 石狮民间公益不只需要“法律突围”
9月1日起,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开启了“依法治善”的新阶段。石狮民间公益需要作出怎样的改变—— 石狮民间公益不只需要“法律突围”http://upload.mnw.cn/2016/1009/1475981738237.jpg 据石狮日报报道 一场1949年以来登陆闽南地区最强的台风——莫兰蒂,让人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于狂风暴雨及灾后恢复重建当中。而在风消雨歇之后,让我们将目光转向另一件重要的事——中国历史上首部《慈善法》9月1日正式实施。公益热情与法律思考的碰撞,必然带来徬徨、困惑与阵痛。我们希望,石狮这座拥有全国知名的“阳光馒头”之城市,能在《慈善法》施行背景下,拥有更加光明的公益未来。 飘香五载,何去何从? “阳光馒头”的困惑 9月22日大清早,位于石狮曾坑金曾1路的“永恒阳光”爱心馒头店门前,照例有老人、环卫工前来领吃“阳光馒头”。 “现在一天送出七八百个馒头,比以前少了些。”店长陈峰说。 从2011年8月3日开店,到两年后幕后资助人遭遇资金困境、得到社会援助后,又过去了三个春秋。在这三年间,记者若路过金曾1路,总会留意它的存在与否,总担心哪一天“人去店空”,“阳光馒头”不复存在。好在,这家感动泉州人乃至整个中国的免费馒头店,依旧“飘香”。 “其实,已经连续两个月资金入不敷出了。”店长陈峰说。这里所指的“入”指的是社会捐款,三年来“阳光馒头”都是依靠社会捐款,来源既有个人、单位、微信群,也有慈善公益团体的帮助,该店每月通过新浪微博发布账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而从今年7月份起,阳光馒头店的月受捐额不到2500元,每月开支在8000元左右,于是就形成了资金“倒挂”的局面。“没关系,不足的部分,我个人补一些。店是不会关的。”陈峰很淡定。 不过,谈起“阳光馒头”店的未来,陈峰多少有些迷茫。无论搬店、缩小规模,还是再次寻求社会援助,这些陈峰都想过。特别是后者,陈峰依然很谨慎,“毕竟是公益,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记者提及注册慈善组织并申请公募账号的建议,陈峰挺感兴趣、眼睛发亮,但一听注册资质与要求,陈峰的目光有些迷茫——“有点难”。飘香五载,何去何从?“阳光馒头”的迷茫,恰恰也是当前石狮民间公益组织正在面对的。 从两三家到数百家 “公益井喷”的背后 石狮这座城市从不缺乏爱心,“阳光馒头”是近年来石狮民间公益蓬勃发展的典型代表之一。来自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份,全市共登记注册161家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包括志愿者协会、教育促进会、村(社区)慈善会(爱心互助会)等。 上述数据还只是有注册登记的数据。在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下辖的志愿服务组织中,除了登记在册的6家志愿者协会外,还有291支志愿服务队。这些志愿服务队由于条件还不成熟,仅能以“服务队”而非“注册协会”的形式,在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从事志愿服务工作13年、现任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的王东育将石狮公益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997年至2008年,半官方性质的石狮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逐渐成熟发展,但以行政推动为主导,民间公益作补充,主要服务方向为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扶助孤寡贫困,从事环保志愿服务等;2008年至2011年,特别是在汶川地震之后,石狮民间公益逐渐出现,并日益壮大。如,“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由一批“有钱、有闲、有爱”的女个体工商户、女民营企业家自发组成;“海豚”志愿者协会、石狮海泳协会海上救生服务队,是由一批关注海上安全的海泳爱好者自发组成,从志愿者服务队的形式逐步培育升格为协会。 2011年以来,包括石狮在内全国各地的民间公益组织呈现“井喷”态势,其背景在于全国关注的“郭美美事件”以及芦山地震后,民政部首次提倡由公众自主选择救灾捐款的受捐机构,加之微信等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不少爱心企业、热心市民纷纷创建或加入公益队伍,或以微信群组织,或以同学群召集,形成全民公益、人人公益的局面。 “石狮作为一个县级城市,登记或未登记、备案或未备案的民间公益组织就有四百多个,这个数量其实相当惊人。”有关人士指出,尽管公益组织的“量”是有了,但“质”的方面却没能跟上,由此带来不少隐忧。 同质化严重,规范性不足 “爱心泛滥”的尴尬 在“公益井喷”之下,以各种名目、名称为标签的民间公益组织不断涌现,成为官方公益的有益补充。不过,因为大多数民间公益组织未正式注册登记,新闻媒体在使用名称时,往往在“协会”还是“爱心人士”两个称谓之间纠结,或不得不征求民政部门的意见。 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王东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民间公益同质化现象突出,其服务方向扎堆于助老、助困、助学等领域,未形成品牌化、专业化效应,有的组织形式甚至“姐弟档”、“兄弟档”、“夫妻档”为主,组织内部结构不健全,缺乏方向感。而据记者了解,不少民间公益组织的公益价值观也存在偏差,有的仅以“电视上有没有影”、“报纸上有没有名”为目的,虽说社会影响力在扩大,但依旧缺乏公益目标体系构建。同时,不少民间公益组织以小型化为主,不少公益组织尚未形成规模,没有持续性、连贯性的公益活动,更没有持续性的资金来源,往往只是“昙花一现”。 除了规模小、管理难的问题外,目前民间公益仍处初级低效阶段。不仅石狮如此,泉州地区情况也一样。据《泉州晚报》此前报道:泉州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赖金土认为,泉州民间公益虽蓬勃发展,但就其组织形式、活动形式而言,仍停留在公益原始阶段——“给钱”。赖金土认为,有些困难不是靠钱能够解决的,“公益,应从‘财布施’上升到‘法布施’”。 公益热情应当支持鼓励,但“爱心泛滥”也带来了尴尬。综合各方采访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民间公益力量“扎堆”于某一群体、某一领域的救济,不可避免地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二是个别未登记注册或未备案的非法社会组织,擅自以“慈善会”、“志愿者协会”名义筹款募捐或发起活动,由于其资金流向不明、缺乏监管等,暴露出很多问题及恶劣影响,同时违反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影响整个志愿服务力量的公信力;三是公益行动缺乏谋划、动辄公开募捐,也带来了社会“爱心疲劳”。 从“量变”到“质变” 不仅仅是“法律突围” 9月1日起,《慈善法》正式施行。同日,民政部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公开募捐进行规定。最为引人关注并需要石狮民间公益组织注意的有三个关键词:注册登记、公募资格、账目公开。 《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也就是说,民间公益组织要成为法定的“慈善组织”,首先要注册登记为社会组织,再经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若向社会公开募捐,还须申请获准。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的社会组织,才能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换言之,慈善组织申请公募资格需要有两年的“考察期”。 近年来,无论是市委文明办、市委社会工作部,还是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都意识到了上述问题,引导民间公益组织走向专业化、规范化轨道,并初具成效—— 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从今年起,开始摸索“义工+社工”的模式,引进专业的心理咨询社工机构,开展单亲家庭子女、服刑人员子女、不捕不诉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让服务更加精细化、专业化; 前年12月,石狮市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成为石狮又一支特色专业环保志愿服务团队。除了常态化开展海岸线清理,该协会正努力联系专业机构人士,开展海漂垃圾的来源、规模等方面的调查; 采访中记者还获悉,经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培育,目前符合条件的石狮市福慧行扶贫济困志愿者协会、石狮市幸福家园助学志愿者协会经市委文明办审查同意已进入筹组登记注册阶段,正等待民政部门的审批。 …… 为了引导和培育民间公益组织,市志愿者联合会出台六大规程,只要志愿服务组织的项目内容有特色、名称符合法律规定、队伍成员稳定,有一定的资金和固定的场所,都会对其进行培育,引导其登记注册为志愿者协会。 《慈善法》的到来,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机遇。在经历了“量”的积累后,石狮民间公益力量期待一个“质”的飞跃。对于石狮绝大多数民间公益组织来说,当前面临的不仅仅是“法律突围”,还有太多的方面需要去完善、去整合、去提升。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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