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浪费劝阻权”武装起来
2月21日贵报刊发评论《餐厅劝阻浪费行为不是骚扰是责任》,文章表现,法律应给劝阻浪费的餐饮服务耘涯纥,把“浪费劝阻权”武装起来。笔者深以为然。去年以来,有的地方引导餐饮业设“制止浪费监视员”,他们臂上戴着红袖标,穿梭在点餐客人间,主动提醒顾客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剩饭打包。其时就有声音表现担心:监视员真能制止浪费吗?且不说在一些商家看来,主动制止顾客浪费是自断财路,单就顾客来说,他们会配合与继承监视吗?
如贵报评论所说,应用法律法规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劝阻浪费的详细适用情形、劝阻的方式和边界、劝阻的保障手段和法律结果、针对浪费行为的制衡步调、法律责任等。别的,还应通过制度设计与羁系手段,倒逼餐饮业普遍履行劝阻浪费的社会责任。好比,羁系部分必须通过日常监视查抄、专项查抄,监视餐饮商家落实“光盘行动”的情况,并将这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融入餐饮服务单位的动态品级评定尺度中,对不配合、不落实的商家给予差评,伤及其长处。这样就能从一定水平上倒逼它们积极劝阻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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