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2-21 07:37:00

告急通知!国家严查!一旦发现,马上清理!

告急通知!
国家严查!
一旦发现,马上清理!
日前
住建部发话严查修建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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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创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创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修建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联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创建厅关于推动全省修建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修建〔2015〕35号),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创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建办市函〔2021〕36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时清理违反《关于推动修建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第八条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修建市场情况。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规定步调予以整改清理。
二、各级住房城乡创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增强招标文件日常羁系,对本年一季度发布的招标文件全面查抄,发现设置要求排斥外地企业在本地投标、中标,或将投标人中标后允许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的,应当责令整改。对于投诉举报反映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的,按照属地化羁系原则,应当予以观察处理惩罚。省厅将通过省公共资源生意业务电子行政监视平台,抽查招标文件体例情况,并予以通报。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创建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汇总填写本辖区内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总结履历做法,形成书面陈诉,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报送省厅修建业处。
传真:0591-87616918 邮箱:st503@126.com
附件:1.《存在问题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2.《存在问题招标文件汇总表》
3.《住房和城乡创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修建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创建厅
2021年2月10日
泉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创建厅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1744052_16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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