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超20亿!得知被举报到了中央巡视组,黑老大明目张胆威胁上访人
撰文 | 余晖政知君注意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西“黑老大”郑琦的判决书。
2020年10月19日,郑琦团伙涉黑案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开庭,31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其中,郑琦获刑25年。
今年2月4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敛财超20亿 组织手下集会、娱乐、吸毒
郑琦,曾用名:郑元良,外号“郑三”、“三哥”,男,1963年4月2日出生,今年58岁,汉族,高中文化,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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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书显示,该案一审判决后,上诉人除了郑琦外,另有:
[*]徐锡勇: 北海市财政局原副局长 ,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武汉(外号“支书”): 合浦县山口镇山口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 ,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陈祖贤(外号“陈三十一”): 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原副书记 ,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梁彦龙(外号“四哥”): 合浦县山口镇原副镇长,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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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郑琦成立并实际控制北海奇珠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奇珠公司”),通过运作取得“桂粤疆域经济开辟区”在山口镇的土地使用权,开始申报建立两广大型批发市场。
郑琦曾用款项腐蚀梁彦龙、陈祖贤、陈武汉等政府人员及基层组织人员,利用公权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取便利。
法院认定, 该犯罪组织依托奇珠公司等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聚敛钱财达人民币20亿元以上!
法院还提到,郑琦等人还 购买汽车、快艇等作案工具,提升组织犯罪能力,增强组织威慑力; 组织手下成员集会、娱乐、吸毒等,增强组织管理和控制。
同时,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提供赔偿费用,增强组织凝聚力;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
别的,郑琦还 对组织重要成员给予资金购买汽车,为跟随其去澳门赌博的成员购买奢侈品,借此笼络人心。
8年前的一场群体性事件
根据文书显示,以郑琦为首的团伙还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013年6月1日,广西北海合浦县沙田镇曾发生了一场群体性事件。据目击者称,有群众在此次辩说中受伤。
《中国经济周刊》在报道这则新闻时提到,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沙田镇部分渔民认为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奇珠集团”为新港综合的母公司)在建立沙田港航道一期工程过程中影响了渔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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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还提到, 有群众怕担当记者采访之后,本地政府会找他们的麻烦。这使得记者一部分采访不得不在封闭的汽车里进行。
而这次公布的法律文书,也披露了这一事件背后更多的细节。
2011年开始,新港公司开工建立位于合浦县沙田港码头的一期工程。因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违法破坏国家级自然掩护区红树林、围堰圈地导致农田破坏及不准渔船在传统停泊点停泊、避风等原因, 沙田镇群众多次向政府相关部分反映问题,但由于反映的问题恒久得不到办理,而与该公司产生矛盾。
2013年5月底的一天,郑琦得知沙田镇群众准备大规模组织人员到码头维权,遂组织多人领导奇珠集团员工,同时指使他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超过100人聚集在沙田港码头,有组织地采用聚众造势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使群众产生心理恐惧,不敢到码头聚集。
2013年6月1日,大量群众向政府上访,爆发了“6.1”群体性事件。
为此, 郑琦拉拢腐蚀庞学强(时任合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廖锡武(沙田镇党委书记)等政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利用公权力平息了该事件。
得知被举报到了中央巡视组 黑老大威胁上访人
政知君注意到,这个团伙还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2003年至2019年,郑琦作为奇珠集团法定代表人,在国家农业综合开辟项目补助资金申报、非法采矿、高尺度农田建立等事项上,为在套取资金、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向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914.3万元。
郑琦的问题不仅仅是以上这些。
政知君注意到,2000年,郑琦开辟两广市场过程中,因土地使用问题与何宇等23户群众发生纠纷。
好比, 2015年12月,中央巡视组进驻北海市,因何宇等人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郑琦非法侵占土地,郑琦等人明目张胆地将到场上访的何宇、宁大强等人叫到奇珠集团进行威胁。
再好比,郑琦曾要求山口镇两个旧市场的摊贩搬迁至两广市场内经营,并派保安到旧市场驱赶不肯搬迁的摊主。
2002年11月24日下午, 奇珠公司保安以为路过的群众陈家丰是不肯搬迁的摊主,便殴打陈家丰及其儿子陈有,致使陈家丰左颧部软组织挫伤、陈有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2020年11月30日,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分别判处郑琦等31人有期徒刑25年至2年6个月不等。
一审宣判后,郑琦等27人分别上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郑琦等其中26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资料 | 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华社 人民网 南国早报等
校对 | 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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