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坍毁致5死,安徽:责成凤台县向淮南市作深刻书面查抄
央视新闻2月6日消息,克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淮南市凤台县“2020·7·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陈诉》,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元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步调。2020年7月5日16时许,淮南市凤台县凤台经济开辟区凤凰湖片区双创财产园项目C区6号楼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发生坍毁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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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陈诉认定,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顶升横梁北侧的轴头未完全放置在踏步半圆弧内,未使用顶升横梁防脱销装置的情况下,进行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致使塔式起重机失稳坍毁。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
一是项目各参建单元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调查陈诉提出, 事故直接责任人陈西堆,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闫徐涛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接纳强制步调;对事故相关单元的8名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元)等12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和组织处理;对事故相关4家责任单元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凤台经济开辟区管委会向凤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凤台县人民政府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原题为:《安徽省政府批复结案凤台起重机坍毁致5人死亡事故调查陈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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