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微商做幌子诈骗 骗走网友3万余元
微信为市民朋友的生活通讯、日常交流带来了便利,但随着使用人数越来越多,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个社交工具。去年3月份,市民胡女士遭遇一网友以微商做幌子,骗走她3万余元。日前,被告人韩某因诈骗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 今年24岁的韩某,黑龙江人,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据韩某供述,他有加入一个专门卖整容产品的微信群,里面全部是卖整容药的。这让韩某发现了赚钱的“机会”。韩某把自己伪装成卖整容产品的微商,经常在群里发言,还在朋友圈发布了很多关于美容产品的照片,这成功引来了胡某等人的注意。2016年3月21日,胡某通过微信添加韩某为好友,表示要代理一款减肥药。双方经协商,胡某预定了一批价值36500元的产品。随后,胡某根据韩某提供的账号,把款项打给韩某。 几天后,胡某收到一个快递,打开后发现里面只有一顶帽子,根本没有什么减肥药。胡某立即联系韩某,韩某刚开始说寄错了,后来干脆不接电话,还把胡某微信拉黑。胡某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8月9日,韩某在黑龙江某酒店被抓获。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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