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出炉
闽南网1月18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石狮市2017年新农合方案出台,相比去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特大病种种类、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标准的比例等方面均有所提高。据悉,2016年度,石狮新农合报销合计398992人次。 方案规定,2017年筹资标准为:新农合筹资标准620元/人。其中: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61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150元/人、镇(街道)财政补助20元/人、石狮市及上级财政补助440元/人;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筹资标准10元/人,由市财政及镇(街道)财政各出资5元/人。在基金分配上,2017年度新农合基金按以下标准进行分配并统筹使用:住院补偿统筹基金466元/人,其中普通疾病住院补偿统筹基金434元/人,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统筹基金32元/人;门诊补偿统筹基金144元/人,其中普通门诊补偿统筹基金34元/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统筹基金110元/人。2017年度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10元/人按投保合同缴交和赔偿。 此外,2017年,石狮新农合还有以下方面的变化。1.筹资标准从去年的610元/人提高至620元/人。2.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住院石狮镇级),按医疗总费用报销,补偿比例由80%提高至85%。3.特大病种增加至14种特大病种,具体有心脏相关手术、器官移植、人工耳蜗植入术、再生障碍贫血治疗性手术、儿童苯丙酮尿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I型糖尿病、儿童(0~14岁)白血病、唇腭裂、尿道下裂、胸(腹)主动脉瘤、颅内(椎管)内动静脉畸形、慢性粒细胞白血病。4.此外,还包括四个方面的优化,即当年新生儿登记石狮市户籍,纳入参合保障对象;特大病种补偿住院前报备制改为出院后申请制;支付改革少于1/2费用,按项目补偿;高血压、糖尿病签约参合人,可享受免费1200元/年的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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