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原则上不举办 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
1月21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餐饮服务单位新冠疫情防控的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提醒石狮实体餐饮经营单位、网络订餐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冬春季和春节期间应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场所防疫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消杀保洁,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严格管控集体聚餐活动。 根据“导则”,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面,应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组织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每7天接受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15天接受1次核酸检测,确保新进人员随进随查。 强化公共场所防疫措施方面,应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引导采取非接触式预约、点餐、结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积极推广分餐制。提供餐饮外卖服务的,严格执行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引导使用密封方式盛放,主动使用“食安封签”,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 “导则”强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管控集体聚餐活动,严格落实集体聚餐信息备案制度,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严禁行酒令、划拳、摇骰子、斗酒等容易引起飞沫传播的行为,对近期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者、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人员拟参加聚餐的,应加以劝阻。(记者谢艳)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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