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打响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近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石狮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积极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力争到2020年,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水路货运量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初步实现中长距离大宗货物主要通过水路进行运输。 在清洁柴油车行动中,我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抽查核验新生产销售车辆的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测、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维修的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 在清洁柴油机行动中,将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按规定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港口、物流园新增和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等作业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机械。加强老旧渔船管理,加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推广使用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全市主要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区内的港口,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在清洁运输行动中,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水路或管道等运输方式。积极筹划和推进建设区域综合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集中区。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设施,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在清洁油品行动中,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联网工作,纳入污染源监控平台统一监管。2020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150总吨以上的国内航行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记者林恩炳)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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