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永宁查处三起经营使用劣药案件
本报讯 2019年1月,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上级的三起转办件,中药饮片的性状等指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鉴定为劣药,并依法对辖区内两家医疗机构和一家药店涉嫌经营使用劣药中药饮片的行为进行查处。 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检查中药饮片的进货渠道的合法性、供货方的资质、购进收验记录等,做到票、账、货相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有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两家医疗机构和一家药店均无法同时提供中药饮片对应批次药品的检验报告、养护、维护记录及处方单等完整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免予处罚的情形。执法人员依法对三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已有两起案件办结,另一起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中。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颜少洛)本文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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