蚶江拆除违法占地抢建民房
本报讯 1月8日下午,蚶江镇人民政府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监察大队对位于蚶江镇洪窟村一处擅自违法占地建设的三层半在建民房依法强制拆除,该在建民房占地面积约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7平方米。 据悉,这处在建民房系当事人洪某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占地抢建,占地面积约125平方米,发现时正搭好脚手架砌墙施工中。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向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制止其停工。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石狮市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对不配合执法工作,不停止建设或者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立即拆除。 蚶江镇政府自城管重心下移以来,加大“两违”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违章抢建违章搭盖现象从严监管,坚持一露就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遏制“两违”发展势头。图为拆除作业现场(记者 兰良增)本文来源:石狮日报千万不能违建阿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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