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兑现发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近日,市国规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帮助低保户等困难群众进行危房改造,兑现发放了35.0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补助2018年已完成危房改造的6户农户。 据介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可享受的补助政策包括:未限制指标的补助: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每户12600元,石狮补助标准为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8000元。省和泉州市级财政补助均有指标限制,我市实际补助5户,省级补助标准为每户4580元,泉州市补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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