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先生 发表于 2016-12-30 21:30:27

石狮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近日,经中共石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加挂“石狮市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中心”牌子,这是石狮市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也使石狮成为福建省首个成立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的县级市。  记者获悉,该中心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评价。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近年来,石狮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走在泉州市前列,呈现统筹推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该中心的建立将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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