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部:学校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课堂运动
昨天(6日),教导部制定的《未成年人学校掩护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共58条,涉及掩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受教导权、休息权利、产业权利等方面内容。其中提到,学校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讲堂运动;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测验效果、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夸奖、资助、申请贫困救济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意见反馈停止时间为本月23日。在掩护未成年人教导、休息、产业权利方面,意见稿提出,义务教导学校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导权,不得开除大概变相开除学生;学校应当包管学生有休息、到场文娱运动和体育锻炼的时机和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到场统一的课程讲授运动,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讲堂运动;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大概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钱捐物、购买商品大概服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互助向学生提供有偿课程大概课程辅导。
学校应克制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物进入学校大概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克制带入讲堂。
意见稿还参加了“特别掩护”条款,包罗预防欺凌、性侵相关内容。学校应当教导、引导学生创建平等、友善、相助的同学关系,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观察,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欺凌行为,包罗殴打、辱骂、抢夺、恶意排斥、网络散布谣言等,应当实时制止。同时,学校应创建预防、陈诉、处理性侵害工作机制。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9306464_16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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