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电梯加装施工受阻,四五六楼住户把一楼邻居告了
停工数月,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电梯加装施工再次动了起来。希望顺利的话,不久即可完工投入使用。“到时候电梯入户,再也不消爬楼了,轮椅都可以直接坐进屋。”住在4层的李阿姨对这一天期盼已久,“我们七八十岁的人了,这个电梯就是刚需,等不了了。”
李阿姨先容, 实际上这部电梯早就该投入使用,但在施工时遭到1楼住户的反悔和阻挠。为此,她和住在5层、6层的住户不得不提起诉讼,将1楼住户告上法庭。
裁判文书显示,李阿姨等高层住户的诉讼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电梯加装行为正当有效,1层住户应当予以配合。而最近重新开始的施工,正是在法院终审判决之后举行的。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 该起诉讼是成都地区首例关于电梯加装而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案。4月4日,记者找到该案部分原、被告,还原该起案件背后双方的争议焦点。
诉讼:
电梯加装施工受阻
高层住户状告1楼住户
白马庙街2号小区修建于2004年前后,共有两栋住民楼,楼高6层,上、下楼为步梯。“我们这个单位住了不少老年人,因为没有电梯,平常上、下楼出行非常不方便。”住在2单位4楼的李阿姨先容,在得知老旧院落加装电梯政策后,就特别想加装一部电梯。
李阿姨先容,2单位共有12户业主,在前期意见征集阶段,均同意加装电梯的意见。2019年11月,电梯加装的意见也颠末了相关部分的批准。据其先容,今后业主们还共同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委托署理人署理加装电梯所有事务。
在颠末图纸设计、审查、单位主体布局安全性判定等一系列步伐后,2020年4月24日,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向修建公司正式出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告知书。
2020年5月6日,电梯公司开始入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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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加装施工信息。
但施工不久,阻止施工的事发生了。“1楼的两家突然改变主意。”李阿姨先容, “原来已经签字同意,效果施工的时候又反悔差异意,阻止施工,不让装。”
施工被阻,电梯加装难以举行,加装条约面临违约。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李阿姨及居住在5层和6层的另外3家住户一起提起诉讼,将1楼住户告上法庭。要求1楼住户停止阻碍电梯安装施工,配合加装电梯条约继承履行。
法院:
电梯加装行为正当有效
1层住户应当予以配合
成都温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诉讼,并于2020年9月举行了审理。
为何阻止施工?作为被告的1楼两住户在庭审中均称,对于电梯增设相关流程并不知情,当初的同意签字并不是自己所签,同时电梯安装存在影响采光、出行便利与安全、消防疏散等不可预见的隐患。而这些问题原告并没有与其协商,因此在未协商一致前不能同意安装。
不外,对于1层住户的上述说法,法院在观察中查明,当初在征集业主意见时,其本人是知晓情况的,且在电梯增设过程中相关业主协议书和电梯加装方案图公示期间,并没有提出过异议,“不知情”的说法并不能创建。
法院认为,涉案楼宇加装电梯事项已获专有部分占修建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对加装电梯事项亦在小区予以公示,即便1楼两被告除外,也到达了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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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公示。
另外,加装电梯相关流程也已按要求举行,且符合规定。因此,原告加装电梯的行为正当有效,被告不应对原告加装电梯的行为予以阻挠。而对于被告所称安装电梯大概会存在的隐患,法院体现其可另行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1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法院同时称,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相助、公平公道的精神,营造一个调和共处、宽松谦逊的生活情况。
一审后,被告不平提出上诉。
2021年1月,成都中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
有老人上楼摔伤不治离世
“我们七八十岁了,电梯是刚需”
4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白马庙街2号小区。小区电梯已规复正常施工,目前钢架安装已竣事,相应楼层收支平台也已架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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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
“现在因为门口马路在改造,吊车进不来,所以一些设备还没有安,应该再有个把月就能够装好。”原告之一、4层住户李阿姨先容,“到时候电梯入户,再也不消爬楼了,轮椅都可以直接坐进屋。”
对于安装电梯,李阿姨称:“我们七八十岁的人了,这个电梯就是刚需,等不了了。”她先容,当初入住小区时身体还算硬朗,爬楼不成问题,但随着年纪增长,身体素质下降,上、下楼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已经爬不动楼了,拿个东西上楼很吃力。”
李阿姨先容,不久前小区刚刚发生一起悲剧。隔壁单位一位老年人从医院出院不久,就在上楼过程中摔了,最后不治离世。“如果有电梯,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出现。”李阿姨说,“自己我们这个单位在安装的时候,他们单位也在操持了,效果我们刚施工就遇到阻止施工的事,他们单位一看情况也就停了下来。”
李阿姨说,高层住户的困难大概是低楼层住户无法明白的,“小区里其他优点我都可以不要,但这个电梯必须要,这原来也是国家管理我们这些高层老年人上、下楼的好政策。”
被告:
能明白高层住户的需求
低层住户优点也不应被忽视
“他们年纪大,楼层高,需要装个电梯,这个想法我们能明白,也不是完全就不能支持,但低楼层住户优点就该被忽视吗?”对于安装电梯,被告之一、居住在1楼的周先生说。
周先生一家是两年前住进小区的。其先容,之所以选择1楼的房子,就是因为小区没有电梯,不想爬楼。同时,再生意业务时,也会比高楼层更有代价。“没有电梯的房子,低楼层代价肯定会高一些。现在装了电梯,高楼层升值了,低楼层自然会有影响。”除此之外,周先生体现,电梯安装后产生的噪音、采光等问题也应当被正视。
“邻里关系确实很重要,人都有变老的时候,我们能够支持你安装电梯,但我们的这些问题你是不是也应该思量呢?”周先生说,“比如电梯加装后的补贴,是不是也可以思量下低楼层呢?”
周先生同时称,只管政策规定只需要修建面积和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那另外三分之一的优点就能不思量吗?而对于此前阻止施工,其称,焦点问题正在于高层住户轻易地忽视了低楼层住户的优点,同时一些步伐问题没有与低楼层住户沟通清楚,“详细咋施工,以后万一出了事情责任哪些人负等问题都没有说清楚,就开始动了。”
律师:
邻里间应充实沟通协商
制止接纳过激方式对抗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军先容,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申请增设电梯需要由专有部分修建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到场表决,并经到场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且到场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
在此过程中,各楼层业主出现意见分歧是很正常的。当个别业主差异意加装电梯,应当基于睦邻友好原则与对方举行充实沟通与协商,制止接纳过激方式举行对抗。
电梯安装能够给居住在高楼层的业主生活带来便利,但高层业主也应当充实思量施工大概给低层住户造成的影响,以及在电梯加装后大概产生的通风、采光、隐私、噪音、楼房代价受损等情况,在公平公道的原则上,对低层业主举行相应赔偿或赔偿。
如果双方就赔偿或赔偿问题无法告竣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有关行政部分或居委会等到场调解,大概通过司法途径管理争议。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摄影报道
原标题:《成都首例!为了这件事,四五六楼把一楼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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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sohu.com/a/459127761_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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