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4-3 10:30:00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重要通知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关于抓好清明节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遵守各项规律规定,对峙移风易俗、勤俭节省、掩护情况,做到文明、节俭、安全、低碳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举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运动;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举行祭扫或其他运动;严禁要求下层单位安排到旅游景点、采摘园、农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安排吃请;严禁用公款欢迎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到场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到场各种封建迷信运动。
各地域、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早摆设、早警示、早预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构造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查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一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2
举报网站:http://neimeng.12388.gov.cn/hhhts/
举报信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2021年4月1日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8747642_36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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