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冬虫夏草牵出案中案 数罪并罚领刑10年9个月
闽南网12月22日讯 深圳闹事,北逃至泉州,先后在南安、石狮打工,嫌工资少,又盗走价值9万余元的冬虫夏草,案发后牵出案中案。 昨日上午,石狮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犯盗窃罪被判处4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37岁的杨某乾,初中文化,贵州天柱县人,案发前无业,但有前科。2004年,在深圳因斗殴致人重伤获刑5年,刑满释放后,2012年在怀化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半。出狱后,仍旧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庭审上,杨某乾供述,去年4月,因在深圳购买假身份证,老板向他推荐一款解码器,称只要用遥控就可以把门打开。“于是我就有了想偷点东西的想法,就买了一个解码器。”4个月后,他从深圳来到南安打工,加入一个QQ群,群员组织先后两次在石狮聚会,其间他去了石狮灵秀镇南洋路一家名叫中和的大药房,看到有售卖冬虫夏草,加上他工作不稳定,又想来钱快,他从南安转战到石狮,购买锤子、摩托车等工具伺机作案。 去年11月4日凌晨4点,他骑着摩托车来到中和大药房,趁无人之际,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解码器打开该药店的卷帘门,使用锤子敲破冰柜玻璃,盗走药店存放于冰柜内的冬虫夏草共计543.5克,价值90912.9元。 得手后,杨某乾南下逃离至深圳,先是寻找买家,以1.18万元的价格销赃150.4克。第二次寻找买家时,发现一辆警车刚好经过,杨某乾异常敏感,担心买主是警方卧底,怕人赃俱获,谎称有事,扔下冬虫夏草,下车逃离。 承办法官介绍,店主许先生发现药店遭贼,当日上午9点报警,公安人员于去年12月25日在深圳抓获杨某乾。但石狮警方在讯问杨某乾时,牵出其2010年在深圳龙岗驾车时,因道路通行问题与人发生争吵,拳打脚踢致被害人余先生重伤。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杨某乾伙同他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同时,属于累犯,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文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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