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26 19:40:00

山西孝义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韩振民被提起公诉

中新网太原3月26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查察院26日发布消息称,日前,孝义市原副市长、孝义市公安局原局长韩振民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吕梁市人民查察院指定管辖,由兴县人民查察院依法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查察构造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振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兴县人民查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振民使用继承交城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孝义市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使用职权、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矿企安全查抄、矿产非法开采、爆炸物品审批、旅店治安管理、民事纠纷干预等事项上谋取优点,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韩振民在继承交城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未对交城县智能交通技能监控项目正当性举行审查,在公安部明令克制的情况下,将项目发包给企业,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经济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继承孝义市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因私情资助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责,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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