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厅官获刑:被查当月还在受贿
据山东“日照中院”消息:3月26日9时,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对被告人邢培彬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邢培彬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邢培彬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上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邢培彬使用继承昌邑市委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顾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获批农业财产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呼、企业谋划等方面谋取长处,索取、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8.0707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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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邢培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长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邢培彬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邢培彬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构造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构造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对其从轻处罚。邢培彬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和孳息已全部追缴,可酌情从轻处罚。邢培彬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理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邢培彬出生于1951年3月,本年已70岁。2013年4月退休,去年7月被查。上述庭审信息意味着他贪腐时间长达19年,被查当月还在收受行贿。
邢培彬恒久在潍坊市任职,曾任昌乐县县长,安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昌邑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12月调至潍坊市市政府工作,任潍坊市政府市长助理;2003年2月任潍坊市政府副市长,2008年1月转任潍坊市政府顾问,2013年4月退休。
去年7月1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宣布已退休7年多的邢培彬落马。
去年10月,邢培彬被开除党籍。经查,他违反政治规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规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耿介规律,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群众规律,为黑恶势力充当“掩护伞”。使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长处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邢培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律、组织规律、耿介规律、群众规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邢培彬对党不忠诚、不诚实,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生意业务,为黑恶势力充当“掩护伞”,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处罚。
在邢培彬落马两个月后,时任潍坊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树华落马。王树华也曾任昌乐县长、县委书记,2010年12月任潍坊市副市长,直至去年9月被查。
本年1月,山东省纪委书记陈辐宽在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陈诉中,点名邢培彬、王树华,称降服疫情影响,在减存量、遏增量上加压用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邢培彬简历
邢培彬,男,汉族,1951年3月生,潍坊昌乐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69年6月到场工作,1975年9月到场中国共产党。
曾任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长,安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昌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02年12月任潍坊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3年2月任潍坊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1月任潍坊市政府顾问、党组成员,
2013年4月退休,
2020年7月10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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