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协原副主席孙宝祥被开除党籍
新京报快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拉萨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宝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行了备案审查观察。经查,孙宝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唯利是图,甘于被围猎,隐匿转移赃款,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物、礼金,继续无偿装修服务,恒久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违规返还企业税收,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规有偿采取闲置土地,财政管理杂乱;使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长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孙宝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耿介规律、工作规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置惩罚。同时,其还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退赃、淘汰损失等从宽处罚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宝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解其退休报酬;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查察构造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孙宝祥简历
孙宝祥,男,藏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武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到场工作,1994年4月到场中国共产党。
1984年8月至1987年7月,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水电局工作;
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外事办工作;
1994年3月至1997年4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外事办外事科副科长;
1997年4月至2000年10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外事办外事科科长;
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副县长;
2004年3月至2006年8月,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06年8月至2013年1月,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副地级);
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副地级);
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9年12月退休。
编辑 杨利
泉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7117810_11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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