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姐妹情!广西一女子借住朋友家竟干这事儿,被判刑了!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然而,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女子冯某借住在朋友兼老乡唐某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的家中,竟偷取朋友的物品拿去抵押,抵押款全部用来个人还债浪费。冯某因涉嫌偷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查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冯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本年23岁的冯某初中文化。2020年3月,她从宁明来到南宁找工作,因为没有地方住,便投靠到朋友兼老乡的唐某家中。
冯某平时费钱大手大脚,欠了信用卡和高利贷的债。但冯某并没有想通过挣钱还债,而是打起朋友唐某的主意。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冯某多次趁唐某不在家盗走其放在房间内的2条K金项链、1枚戒指、1台华硕牌条记本电脑、1台佳能牌数码相机及1个佳能牌数码相机镜头。随后,冯某将上述盗得的物品拿去抵押,所得抵押款全部用于个人还债浪费。
同年10月12日,唐某发现家中物品不见,多次追问下,冯某认可是她偷拿去抵押,并表现无力赎回。唐某随后报警。经判定,被盗物品代价人民币合计13666元。
因涉嫌偷窃罪,冯某于2020年11月10日经被批准逮捕,本年2月7日被兴宁区查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冯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目前,判决生效,冯某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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