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新政:创建二手房成交参考代价机制,法拍房也限购
3月22日,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康健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康健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规范。全文如下:各有关单元:
为果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议摆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康健发展,连续保持生活本钱竞争力,建立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增强住民幸福感和得到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谋划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筹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会合公告、会合出让,公道制定土地出让方案,果断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 增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加入我市土地竞拍。
二、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4.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竞买人在加入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答应书,答应书纳入土地出让条约。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5. 采取公租房实物保障和钱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应保尽保”。
6. 采取共有产权、优惠出售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 加大财产功能区租赁住房等配套住房的建立力度,完善长租房政策,促进职住平衡,办理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四、增强住房生意业务管理
8.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9. 依据条约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10. 通过司法处置处罚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条约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举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
11. 创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代价发布机制。
12. 增强预售资金羁系,保障购房人正当权益。
五、严格金融审慎羁系
13.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定通过,调解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4.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增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谋划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增强市场秩序羁系
15. 增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羁系。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构造依法处置处罚。
七、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16. 各区(市)县政府和相关部分要增进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增强市场羁系监测和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议摆设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标题:《成都房产新政: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规范》)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6782954_260616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