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启示录 发表于 2021-3-20 07:02:00

医疗器械监视管理条例重罚违法行为 最高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重罚违法行为 最高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日前公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本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大幅提高罚款幅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为净化市场情况,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视违法情节对违法者处以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内克制从事相关运动、不受理相关许可申请等处罚步伐。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元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元所获收入,最高可以并处3倍罚款,5年直至终身克制其从事相关运动。(记者赵文君、魏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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