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我息息相关 湖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有这些新厘革
红网时刻3月17日讯(记者 刘玉先 何青)3月17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集会审议通过《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湖南实际出发,致力于管理湖南行政复议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会合职责,制止人民群众“往返跑”
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方面,为确保全省上下根本一致,制止由于规定不明确导致人民群众“往返跑”,《实施意见》对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案件管辖范围作了详细分别,对十余家中央在湘单位的案件管辖问题予以明确。
《实施意见》明确,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生存一个行政复议构造,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分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分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管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同时,为确保改革与法治相衔接,《实施意见》规定“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健全机制,从湖南实际情况出发
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创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要联合工作实际,探索创建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分、专家学者到场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
创建“智慧复议”,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推进信息化创建,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打造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创建统一规范的在线办案流程,实现数据汇聚、精准分析的在线指导监督能力。
补齐短板,增强工作保障和监督
增强工作保障和监督方面,在不违背机构体例、财政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意见》重点就行政复议队伍创建、办案设施和经费保障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意见,目的是“补短板”“强弱项”。
增强队伍创建,《实施意见》明确,配备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安排事业体例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单独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得委托大概变相委托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管理行政复议案件。
增强办案设备保障,《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举行政复议工作场合尺度化创建,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按照便民原则,设立符合办案工作需要的业务用房,配齐办案设备。
泉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何青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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