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房东和租客注意!5月1日起,不按规定申报将被罚款
南都讯 为促进珠海市房屋租赁市场康健发展,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2020年12月29日,珠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集会表决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由执法部门归集到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果不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将要继承差异水平的处罚,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明的自然人、法人大概其他组织的,由公安构造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大概共同使用人使用出租屋举行犯罪运动不向公安构造陈诉的,由公安构造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按规定申报出租屋信息恐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应当于租赁关系创建、变动之日起七日内(“七日”是指自然日。)通过出租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申报出租屋底子信息(以公司名义出租的房屋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申报。),申报出租屋信息无需缴费。出租人通过出租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申报信息有困难的,可以请求所在地镇街大概村居协助申报。租赁关系发生在本条例施行前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三个月内增补报送。
出租人未按照规定向出租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申报出租屋底子信息的,由公安构造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微信小步伐可举行自助申报 登记信息后无需到派出所存案
“出租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是服务于全市人口和出租屋的相关系统总称。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小步伐登录“珠海市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大概通过微信“粤省事”中服务区“户政(治安)”模块“居住登记”、“出租屋登记”举行自助申报。群众也可以用微信扫码扫描每栋楼宇张贴的二维码登录;登记信息后不需要到派出所存案。
申报信息平台高度重视信息数据安全,防止泄露个人隐私。一是系统摆设在政务云上,政务云已通过安全测评,可提供有力的安全掩护;二是系统对于敏感字段举行加密存储、传输;三是系统开辟、摆设具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情况,确保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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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与承租人需关注相关法律及责任
出租人出租同一修建物内房间在十间以上大概床位在三十张以上大概居住人数在三十人以上的,还应当了解以下法律责任:
出租人未指定专人管理出租屋,大概未制定管理制度,大概未实时登记、申报承租人信息,大概未定期开展安全自查的,由公安构造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未按规定配备门禁视频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的,由公安构造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未在公共区域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应急照明灯以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大概未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的,由消防接济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使用出租屋开展按日大概按小时计价收费、提供谋划性住宿服务的也有以下规定:
未安装信息收罗系统,大概未即时收罗和报送租住人员根本信息,大概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的,由公安构造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谋划性住宿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作为承租人,以下问题需要关注:
1.承租人未如实向出租人说明租住人数,出示本人及共同使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申报出租屋底子信息的,由公安构造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构造依法处罚;
3.留宿无身份证明的人员的,由公安构造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明知共同使用人使用出租屋举行犯罪运动,不向公安构造陈诉的,由公安构造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王靖豪 实习生:苏宇峰
来源:https://www.sohu.com/a/456056314_16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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